6σ管理法局限公司战略 在《财富》前200强企业中,至少有25%的企业宣称实施了6σ计划。典型的有福特汽车公司、美洲银行、伊士曼柯达公司、杜邦公司等。 20世纪80年代,摩托罗拉公司通过架构企业运营于全面的质量管理之上,开发、组织实施了6σ方法论,并获益匪浅。1996年,通用电气公司实施6σ管理法,结果使该公司节约了几十亿美元的开支,其前任首席执行官韦尔奇,更是将6σ誉为GE所曾实施过的最重要措施。 6σ方法论的真正威力,在于它提供了一种解决企业运营复杂性的方法。不过,实施6σ的前提条件是,企业需要一种有章可循的、有机的方式,能够降低和消除困扰企业运营的分歧、浪费和出错率,从而得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并降低成本。不能否认的是,6σ的成功并不等于企业运营的成功。该项目的许多早期采纳者:如施乐公司和宝丽来公司等。最近在业务上都经历了相当大的反复,即使摩托罗拉公司的绩效也是起伏很大。只有通用电气公司在这方面一枝独秀。另一方面,许多没有实施6σ的企业,也同样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例如,IBM公司就是在放弃了该项目后的90年代中期实现复兴的。 甚至那些使用6σ取得成功的企业也深知,6σ并不是万灵丹。加拿大公司Bombardier在6σ方面投资了2100万加元,5年间净现金流就节约了1.37亿加元。但在1998年,他们对6σ项目进行正式评估时,却发现了不少局限性,如:项目聚焦过窄;不能和公司的战略很好地匹配;6σ的影响力有限等。 对接流程管理 克服6σ局限性 将绩效改善计划6σ与流程管理相对接,不仅能使一个企业转变为流程型企业,而且还能带来企业文化、激励机制、组织架构等方面的调整和变化。 业务流程为6σ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沃土。拥有6σ,业务流程也仅仅是解决问题的框架。正如Bombardier公司的经理们在1999年得出的结论:公司是使用6σ,而不是成为6σ。6σ的效用在特定的旨在改善绩效的各种措施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但在企业的日常运作中却不易显现。 为了克服6σ的局限性,发挥其最大功效,企业应该将其置于流程管理这一更大的舞台之上。在流程管理型机构中,流程所有者对业务流程的卓越绩效负全责。当出现问题时,相关的流程所有者决定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如果该问题与6σ解决方案有关,流程所有者就将召集项目组商研;如果需要进行更大的动作,那么将组成流程重新设计小组。因此,仅仅在必须时,才组成6σ小组;而且,流程所有者必须确保所有的6σ项目,都围绕完成流程和企业的双重战略目标,而被有机地组织和整合在一起。 Bombardier公司对6σ工程评估之后,制订了一个有机的流程管理计划:它为公司的主要流程设定了绩效目标;用“充满敌意”的流程对DMAIC进行了有机补充;并制订了一种机制以决定是需要流程改善团队,还是重新设计团队?美国运通、默克、摩托罗拉等公司,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将DMAIC置于流程管理的背景之下。 总之,6σ应当作为流程管理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相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