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正式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辖市鹤壁、省直管市济源和巩义、义马、舞钢、偃师、新郑5个县级市列入城乡一体化试点,并统一取消农业户口。进城落户的农民在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保障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7个试点市的户籍管理制度将有重大变化,将改革现行户籍管理体制,取消户口的农业和非农业性质划分,以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 户口”。
《意见》明确提出,试点市将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实现所有乡镇有客运站,90%以上的行政村通公共汽车;2006年实现县域新增工业用电与城市大工业用电同价,2007年实现县域用电同价,2008年力争实现城乡用电同价;2007年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改造,建成规范化的村卫生所(室)并实现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允许试点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折价入股参与基础设施及工商项目建设;鼓励农村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农民由村民向股东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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