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208号),这是对我国名牌评选认定活动的一次总体性清理。清理的对象是“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接或间接组织实施的,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围绕品牌进行评选认定,并授予“名牌产品”“知名品牌”等各类称号的活动”。由此更加明确了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职能界限,也指明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即将走上新轨道。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主要职责:推进品牌建设;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
清理工作的安排要求非常清楚:停止评选认定活动,包括地方市、县(区)政府;对文件进行清理和修订;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在推进职能转变中明确要求:转变品牌建设的职能,将工作重心转到政策制定与落实上;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品牌建设主体的作用,深化“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主声明公开和监督”等制度建设,在市场竞争中产生被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明确政府职能边界,鼓励与政府完全脱钩的行业协会等遵循市场竞争规律开展相关工作,政府部门要做好引导和监督。
作为原国家质检总局开展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属于品牌称号范畴,按照清理工作的通知,意味着作为原政府职能、行政行为要划上一个休止符。但并不意味着这项具有重要责任、使命、意义工作的终结,而是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就是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做好引导和监督”,引导、监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注册登记工作成为提升我国原产地产品生态化发展的制度性建设、工程性建设,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体系,形成政府监督、协会主导、政府采信、国际互认的总体格局。这项工作应当由当前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管理,但马上即将完全脱钩的行业协会遵循市场竞争规律开展。这个市场竞争规律就是,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以及生态产品标志是国际市场竞争的风向标和通行证。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于原产地标志和生态标志很多为专门立法、专门机构、强制性约束或鼓励性倡导。我国作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进出口货物贸易国,倘若把我国原产地产品推向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推向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则必然应提高面向国际市场竞争规律的能力建设、品牌建设,必然走向强化提升原产地标志意识的生态化发展之路,这是绿色星球原产地品牌建设的康庄大道,是我国不可放弃的战略必争之地。
同时,也意味着行业协会在对地方政府建设原产地区域性品牌,在对企业建立自有性原产地品牌的服务方向、服务深度、服务广度上的重大转变。这就是要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合为一体,形成共研共建的紧密型合作攻关、携手型两翼齐飞、各得所需的双赢策略。地方政府、企业获得更加专业、更加精准的原产地品牌建设服务,行业协会及社会服务机构获得更加务实、依靠具有引领性服务价值的发展支撑。在公益性上彰显为国服务、为国争光、为把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推向世界品牌殿堂的不懈努力;在公信力上,依靠国家政府的引导和监督,依靠国家政府的采信和支持,获得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的向心力,获得消费者的品牌感知与忠诚,获得进口国对我国原产地标志产品的认同采信。一句话,为把中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标志打造成为中国市场的风向标、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而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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