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员常从遗传学、心理学、神经生物学、社会学和环境科学等多角度研究人类行为,但在斯坦福大学哲学系教授海伦·朗基罗(Helen E. Longino)看来,任何一种研究人类行为的视角或方法都存在局限性,只有结合哲学分析方法,才能使研究更完整。
1992年,在美国东海岸举办了一场主题为“遗传因素与犯罪” (genetic factors and crime)的学术会议,与会人员探讨了种族偏见、种族与教育之间的关系,也正是这次会议涉及的相关讨论引发了朗基罗的兴趣,从那时起,她便开始思考哲学分析方法与人类行为研究间的关系。本报记者于近日对她进行了采访。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传统观念中,人们总是认为人类行为研究是科学或是认知科学的议题,您为何认为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研究方法能完全阐释人类行为?
朗基罗:常见的遗传学、神经生理学、社会学等研究方法都只适用于研究某一特定的行为,适用于某一研究议题的方法不一定适用于其他研究。研究人类行为的过程中,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及遗传学家都有各自研究的方法。
以“侵略性行为研究”为例,遗传学主要研究基因在这类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而神经生理学研究也只能告诉我们侵略性行为的神经生理学特征。无论是遗传学还是神经生理学,都不能解释社会因素对侵略性行为的影响,因此我们还需要社会学,但社会学研究在解释该类行为时也有局限性。由此可以看出,在阐释侵略性行为时,每种方法都能发挥一定作用,但都无法得出一个全面、综合的解释。
《中国社会科学报》:所以您将这一研究议题与哲学相联系,在您看来,二者之间有怎样的关系?
朗基罗:通常情况下,我们自认为非常了解行为的概念,但实际上任何特定行为都有其独特的操作或运行方式,对一些行为的理解与对其进行测量的方法或指标有关,譬如这些行为是否可以被观察,是否可以设计调查问卷或用其他测量方式进行研究等。哲学分析能帮助我们研究这类概念性问题,例如当研究人员想了解人类某些侵略性行为为何存在不同程度的表现时,如果用暴力犯罪来界定该行为是否具有侵略性,某种程度上就把“侵略性行为”局限化了,甚至曲解了对这一概念的理解。
任何研究都会涉及概念性问题,哲学分析恰恰能帮助研究者对这些概念性问题进行思考,例如透过哲学分析,我们能够回答行为的概念是什么,什么才是行为研究的基本单位。从更广泛的角度看,哲学能帮助我们回答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解释研究的真正价值。哲学家可以提出以下问题:相信这些论证的原因是什么?研究过程中所用方法间有什么联系?这样的研究和思考方式不能为我们解释哪些问题?但要注意的是,哲学分析不能取代实证研究,正如实证研究不能取代哲学分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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