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贸领域立法今年取得较大进展。流通法律体系框架的方案已初步形成;一批重点内贸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填补了我国市场流通领域的许多法律空白。
《直销管理条例》及3个配套规章今年颁布实施。这是引导和规范我国直销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履行入世承诺的一项重要举措。
制订颁布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规章。对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维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颁布了第一部全国统一的酒类市场流通管理规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实施。
制订颁布了《典当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目前有关规章已顺利实施,一批新设立的典当行和租赁公司已依照办法的规定开始在市场上运作和经营。
《反垄断法》于2004年上报国务院审议,目前该法律草案的审查工作已取得很大进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和《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的送审稿于2004年上报国务院。目前,3个条例的审查工作进展顺利。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稿)已完成并于2005年9月上报国务院。
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条例》(草案),条例已上报国务院。
商务部和银监会受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委托从事《融资租赁法》的具体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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