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广西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局,标志桂林市率先在全国建立起市县乡村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据了解,此前桂林各县(市区)已相继成立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各派出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中队,驻村辅警担任生态环境保护员。目前,桂林12县已全部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大队、中队的挂牌和运行工作,村辅警的招聘、培训、装备配发等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桂林将突出抓好以漓江保护为重点的桂林全域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我们要发挥好全市公安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职能作用,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源头预警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做到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表示。
(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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