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保效益大家共享,治理成本也应一起承担。把生态环境保护从“无价之功”转向“量化指标”,让跨区域治理从“各自为政”变为“同舟共济”,是生态补偿的价值所在,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一盘棋”的生动践行。
最近,一场围绕黄河保护的“鲁豫有约”引发广泛关注。按照双方一年前的协议,黄河入鲁水质明显改善且始终保持在Ⅱ类以上,受益方山东省将向上游的河南省兑付1.26亿元生态补偿资金。而今,“君子之约”落地有声,也为探索生态补偿制度再添范例。
资料图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色。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所谓生态补偿,就是对个人或区域为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而进行的投入,或因其放弃发展机会而产生的损失加以补偿。简言之,就是“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偿”。近些年来,从提出“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到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再到各地细化文件、积极践行,相关规则体系日渐成型。以流域治理为例,北京与河北签订潮白河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江苏、安徽共建苏皖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广东、广西携手开展九洲江跨地区保护合作……通过顶层设计、合理规划,地缘相近、互补性强的地区实现了共治共赢,守护着一泓泓碧水,造福着一方方百姓。当前,生态补偿制度已涵盖森林培育、水土保持、湿地保护等方方面面,全国每年各类生态补偿资金总量也达到了1800亿元左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补偿成为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保效益大家共享,治理成本也应一起承担。要看到,生态环境虽是一个整体,但在具体实践中,上下游、左右岸、堤内外等不同区域扮演的角色、能出的力气不尽相同。比如,河流治理方面,上游是治污“主攻”,其积极发力,下游水质才能从根子上改善;比如,大气治理方面,下风向地区再努力,上风向地区不积极控制大气污染排放,也注定事倍功半……可以说,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正外部性,如果没有良性的利益再分配,就会出现“我花钱植树种草、他免费乘凉享受”的矛盾,当保护环境者“饿着肚子看风景”,治理动力必然会被消磨。把生态环境保护从“无价之功”转向“量化指标”,让跨区域治理从“各自为政”变为“同舟共济”,是生态补偿的价值所在,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一盘棋”的生动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时至今日,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对自然生态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绿色已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这些年,从秦岭深处到祁连山脉,从洱海之畔到三江之源,从南疆绿洲到林海雪原,一次次理念革新、一场场攻坚行动在中国大地上铺展开来。曾经“雾霾围城”“污水横流”的景观大为改善,让美丽家园从蓝图变成现实;森林康养、休闲旅居、医养结合等业态蓬勃发展,助群众吃“生态饭”走致富路;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环保产业加速布局,中国攀上国际产业链分工上游……生态文明已经成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市高质量发展等诸多方面的重要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如何让生态治理体系进入良性自发状态,激发可持续内生动力,是一项值得深化下去的课题,在统筹协调方面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当前有些跨行政区域污染问题依然难解,地方迫切希望建立补偿机制,但上下游地区诉求不同、协调困难。即使已经形成区域协同方案,但投入大多以财政资金为主,市场化、多元化的补偿仍处于破题阶段。这就需要进一步强化生态共赢思维,正确处理治理、保护和供给的关系,扩大生态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让更多生态优势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发展优势。以生态资源和生态系统服务为主线,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主体作用机制,多元共治、多方共赢才能成为常态。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创新机制,携手共进,久久为功,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一个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将渐行渐近,锦绣河山也会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最大依托。
(原标题:用好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不吃亏)
来源:北京日报 | 评论员 郑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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